12月13日訊 原國足主帥李鐵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袁甲認為,這應該是李鐵能接受的結果。
2024年12月13日,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原主教練李鐵案公開宣判,李鐵被以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
對于李鐵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袁甲在個人微博寫道:“被判20年,應該是李鐵能接受的結果,比之前外界傳的輕多了。”